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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告
宜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禁止活禽交易宰杀的通告 为预防高致病性禽流感、新冠肺炎等疫情,保证上市禽肉产品质量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等相关规定,市政府决定在城区禁止活禽交易宰杀,实行“活禽定点宰杀、白条禽上市”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一、禁止活禽交易宰杀的区域范围为:陆城城区、姚家店镇所属部分区域(具体区域:建成区所有社区、三江村、十里铺村、尾笔村、刘家嘴村、姚家店村、姚家店社区、枫相树村、莲花堰村、过路滩村)。二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上述区域范围内,从事鸡、鸭、鹅、鸽、鹌鹑等活家禽和人工驯养繁殖野生活禽的交易宰杀经营活动。三、活禽必须经定点宰杀加工后,通过检疫检验合格、包装、冷链配送等流程进入城区的超市、农贸市场、食品经营店进行销售。各经营者销售的白条禽类产品,必须来自定点宰杀场,并附有检验检疫标识。四、机关、团体、学校、企事业单位、街道社区、新闻媒体要配合做好宣传、教育工作,引导广大市民转变消费习惯,购买经定点宰杀并检疫检验合格的禽类产品。五、对在陆城城区、姚家店镇所属建成区进行活禽交易与宰杀,或经营未经检疫检验合格的禽类产品等行为,由农业农村局、生态环保局、城管局和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依法予以查处。六、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,鼓励单位和个人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。监督举报电话:0717- 4812315。七、本通告自2020年9月1日施行。
2020年8月13日
编辑 | 王念慈
审核 | 章黎 刘瑞
监制 | 陈登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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